
12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其涉案淫秽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判决书显示,2023年2月至2025年5月期间,李某通过微信向好友传播涉淫秽视频共计458个。经公安机关依法鉴定,其中114个视频属于不重复的淫秽物品,内容已达到刑法规定的认定标准。
经查,案件发生后,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对涉案视频进行了专业鉴定,确认相关内容属于淫秽物品。李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表示认可,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还查明,李某于2025年6月4日曾因故意裸露生殖器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具有不良前科记录。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虽不以牟利为目的,但利用即时通信工具向他人传播淫秽视频,行为情节明确,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