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港讯】西港市长今日下午通过社交媒体发布通告,重申并督促执行今年1月5日颁布的相关法令,要求将房屋出租给外国人的房东及集中居住场所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加强对人员出入和公共安全的监管。
根据法令规定,住宅区内安装的安全摄像头,其视频监控记录须至少保存90天,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检查与调取;而集中居住场所(包括园区、公寓及类似管理区域)的人员出入记录,则必须保存不少于一年,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与追溯。
西港市政府强调,上述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强化对外来人员居住情况的掌握,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未按规定落实监控保存和出入记录管理要求的房东或管理方,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市政府呼吁各房东及园区管理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令要求执行,共同维护西港的社会安全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