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国家警察反绑架小组于2月6日发布公告,宣布已于2月4日对两名中国籍嫌疑人正式执行逮捕令,实施拘捕。黄某和赵某涉嫌在去年5月于纳苏格布地区策划绑架两名中国公民、一名韩国人及一名菲律宾人,并自2025年5月4日被警方抓获后持续处于羁押状态。
公告指出,警方在甲米地省巴科奥尔市成功完成逮捕行动,两人被控绑架勒索及三项严重非法拘禁罪。嫌疑人为黄某(27岁,帕赛市居民)和赵某(29岁,帕拉纳克市居民)。本次逮捕依据八打雁省纳苏格布地方法院签发的多份逮捕令执行,相关命令均不允许保释。
据调查披露,2025年5月2日凌晨,两名中国人、一名韩国人和一名菲律宾人在八打雁进行钓鱼活动时,遭约七名武装人员拦截,其中三人穿着警服,两名菲律宾人随后被释放。受害者在被短暂拘禁期间被迫与绑匪就赎金进行谈判,并遭受身体伤害。警方确认作案者为黄某和赵某。
两天后的5月4日凌晨,黄某和赵某在巴科奥尔市一检查站遇到警方例行检查时,拒绝停车并驾车冲撞检查站后逃逸,最终被警方开枪追捕并当场逮捕。车内搜出非法枪支和大量弹药。经警方调查,两人被确认为5月2日绑架案的嫌疑人,此后一直关押在巴科奥尔市莫利诺二区拘留所。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法院针对绑架案签发逮捕令,警方在拘留所依法执行送达,属于法律程序的形式性步骤,旨在启动新的诉讼流程。根据菲律宾法律,即使嫌疑人已被拘押,若法院对新案件或新指控发出逮捕令,警方仍需“再次执行逮捕令”以符合司法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