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泰国官方通报,商业发展厅于3月24日发布最新监管命令,将自4月1日起对“人头公司”展开全面清理整顿行动,进一步规范外资市场秩序。
所谓“人头公司”,是指以泰国公民名义持股,但实际由外国人控制或经营的企业结构,长期以来被部分外资用于规避法律限制。
根据新规,所有新注册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外国股东或具签字权董事的公司,必须提交书面声明,证明股东为真实出资人,且未代持股份或协助外国人规避相关法律。
同时,监管部门将建立“高风险公司名单”,并移交相关案件至中央调查局进行深入审查。一旦查实存在虚假申报、代持股份等违法行为,涉案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监禁及高额罚款。
数据显示,目前泰国约有11.8万家外资持股比例低于50%的有限公司,其中部分被怀疑为“人头公司”。此次整顿行动将重点覆盖春武里、清迈及普吉等外资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
分析人士指出,该政策是泰国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灰色经营的重要举措之一。未来,外资企业在泰经营合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相关结构安排或面临重新审视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