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国家警察(PNP)周一正式公布一份禁止燃放的爆竹及烟火装置(FCPDs)清单,并呼吁公众在即将到来的新年庆祝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使用非法爆竹,确保公共安全。
在新闻发布会上,警方枪械与爆炸物办公室(Firearms and Explosives Office,FEO)主任雷克斯·布尤坎(Rex Buyucan)上校列出了被明令禁止的爆竹及烟火装置,包括但不限于:
Watusi、Poppup、Pla-pla、Piccolo、Five Star、Giant Bawang、Giant Whistle Bomb、Atomic Bomb、大型 Judas Belt、Super Lolo、Goodbye Bading、Lolo Thunder、Atomic Triangle、Mother Rockets、Goodbye Philippines、Goodbye Delima、Goodbye Napoles、Coke-In-Can、Bin Laden、Pillbox、Kabasi、Super Yolanda、Boga、Kwiton、Hello Columbia、Tuna、GPH Nuclear、Special、Goodbye Chismosa、King Kong、Dart Bomb 等。
警方同时指出,所有未标示合法标签的本地制爆竹产品、与上述禁品在危险程度或性能上相同的其他品牌或名称爆竹、超重或超大规格的爆竹,以及所有进口成品烟火装置,均在禁止使用之列。
FEO进一步说明,凡爆炸物含量超过三分之一茶匙或0.2克的爆竹,均被认定为超重并予以禁止;体积过大的烟火装置同样不得使用。此外,若爆竹的化学成分中混合硫磺和/或磷与氯酸盐,也属于违法产品。
警方补充,第1级、第2级和第3级爆竹及烟火装置可供一般公众合法使用,但第4级烟火产品仅限持证烟火技师及专业烟火表演运营者销售和使用。同时,烟火装置的引信燃烧时间须在3秒至6秒之间,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亦属违规。
布尤坎上校表示:“随着圣诞节和新年假期的到来,我们希望公众能够在欢乐的同时,确保安全,平安迎接2026年新年。”
他再次呼吁民众遵守法律规定,切勿燃放非法爆竹,共同维护社区安全与公共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