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起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明确释放出对涉虚拟货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强烈信号。
法院查明,主犯刘某方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诱骗被害人转账,随后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流通特征,将诈骗所得转移至境外账户,涉案金额达90余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高院依据涉案公司内部工资表、业绩统计表等客观证据,结合资金流向和行为模式,准确认定了犯罪事实及诈骗数额,突破了虚拟货币交易隐蔽性强、证据固定难度大的审理难点。
最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方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体现了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虚拟货币洗钱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法院指出,该案充分揭示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与虚拟货币洗钱深度结合的新型犯罪模式。犯罪分子试图借助新技术手段掩盖身份、转移赃款,但在完善的证据链和司法协作机制下,相关违法行为依然难逃法律追究。
业内人士认为,该判决为今后审理涉虚拟货币、跨境诈骗等复杂案件提供了重要司法实践范本,同时也向社会明确警示:虚拟货币不是“法外之地”,利用新技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